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浙江省药品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浙江省药品科普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单位申报、属地市场监管局初审、市市场监管局审核讨论,决定推荐嘉兴食药质检院科普宣教中心、海宁浙造器械创新展示馆、嘉善归谷医疗器械科普馆3个基地参加第三批浙江省药品科普基地评定,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被推荐单位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我局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