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印章是通过密码技术将物理印章图像与印章主体身份绑定形成的电子文件,是物理印章的数字化表现形式,可以直接在信息系统中使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保障电子印章和实体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印章的应用更契合“互联网+”发展需要,可应用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多种场景。
电子印章可解决物理印章无法异地使用、长时间使用耗损、纸版签字耗时长等问题。用印人经过授权即可随时随地加盖公章,大大提升了管理印章的效率和便捷性。
通过加盖电子印章的方式可以将各种材料在审批各环节中电子化流转,免去人力奔波,提高审批效率。
电子印章的每一次签署行为均可记录可追溯。同时,经电子印章签署后的电子文档具备与纸质盖章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应,且盖章后不可篡改,任何改动均能够被发现,有效地提升了印章签署行为的真实性。
目前,我局公共服务事项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两个事项在全区率先实现电子印章应用,试行期间应用事项将同时使用电子印章及物理印章。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扩大电子印章使用范围,实现更多的文书、证照加盖电子印章及查询和下载功能,切实打通“全程网办”的“最后一公里”,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