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体育总局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机关各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按照2024年度国家体育总局科技创新项目工作安排,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体规字〔2022〕2号),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体育总局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体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项目须已落实研发经费、完成项目立项或签订科技服务合同,申报期间项目仍处于执行期;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体育科技创新项目。
(二)申报材料包括体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体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3),项目申报书须加盖公章,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国家队科研攻关项目须征求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协会等备战单位意见。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体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各两份寄送至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电子版(包括word和PDF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禹教育网()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