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现场会迎检路线个节点)项目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46期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林业园林局,建设资金为100%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景观提升(13个节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或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施工企业提供),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或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绿化施工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2017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0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二干小区18号楼旁办公楼三楼)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相同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盖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市政施工企业提供);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电子证书打印加盖公章。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版证书效力等同。)(市政施工企业提供);
(4)项目经理注册证注(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电子证书打印加盖公章。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版证书效力等同。)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绿化施工企业);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B308开标室;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