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
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
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
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活动、募集资金管理、人力
资源、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和信息披露。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采购业务:公司设立了专门的供应商开发部负责整个公司的采购业务,遵照兽药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制订了采购全流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供应商开发部定期分
析和预测公司的生产计划需求及原材料的市场行情走势,择优选择战略供应商,选择合适
时机进行采购。为保证原材料的质量、成本及服务,供应商开发部注重供应商开发和管理
工作,并设置独立职能(SQE)进行供应商质量管理工作,识别优秀和有潜力的供应商并
加强合作,同时公司实施至少三家供应商招投标或询比价机制,分别进行技术和商务谈
判,并严格履行质量管理部、财经服务部和需求部门的三级供应商审核流程。对预选合格
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然后索样检验,小批量试用,确保原辅材料质量符合实际生产要
求。供应商开发部建立供应商考核标准和供应商档案,定期按照考核标准对主要原辅材料
供应商进行评估,进行绩效考核排名,以此作为公司选定供应商的依据,保证公司采购产
销售业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销售制度及流程,明确了销售业务流程中相关各岗
公司结合行业及客户分布特点,制定《瑞普生物销售回款行为规范》及其附件,用以
规范销售人员收款、客户回款行为,加强日常收款环节的内控管理;2024年5月公司修
订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强化了客户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并制定了相应的管控方式,
提升应收账款精细化管理程度;在管理流程方面,按不同客户类别授予客户信用款期、信
用额度,加强从订单管理、审批发货、签收确认、正常回款、应收催收、呆坏账计提及核
销的销售相关业务的完整闭环管理,在防范经营风险的同时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企业
资金的周转效率;协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中各部门清晰的权责分
工,公司财经服务部、法审部等各部门多维度、多视角履行销售业务内部控制闭环管理和
工程活动:公司制定了《工程一体化管理制度》,对立项审批管理、立项变更审批管
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施工管理等方面均进行了规定,明晰了工程管理
的组织架构、部门职责划分,确定了立项原则、方式、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了立项及变
工程付款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程付款审批,按照工程进度、资金计划控制
付款进度;付款流程审批后,执行募集资金拨付流程,审批通过后进行款项拨付,规范工
募集资金: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就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
信息披露、监督、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变更、注
销均由财经服务部统筹安排。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照资金计划执
行。同时财经服务部设立了专人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并建立了专门的理财台账备
人力资源:公司制定并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将职业道德和专
业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职业能力发展,不断提升员
工素质。公司始终秉承“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人才理念,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
源管理体系“发现人、培养人、激发人、成就人”,制定并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规范员工招聘录用、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晋升、奖惩等方面管理,使公司在人
才引进、员工培养、绩效考核、职务晋升、职业发展规划、员工关系管理等方面有序运行。
人力资源中心建立并严格执行《瑞普生物员工绩效管理制度》,持续不断地提高员工工作
绩效,促进组织目标实现,确保各业务单位年度规划的有效落实。公司适时调整管理团队、
营销、研发、生产、采购等关键部门管理架构与职能分工,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实现公
司目标提供强力支撑。人力资源中心下设瑞普商学院,不断完善并升级培训管理职能,建
立并执行《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完整的人才培训计划,通过建立线上学习平台、外聘和
内部讲师相结合的形式为员工组织各类培训项目,提升专业技能,成为全公司人才培养的
摇篮和员工学习培训的基地,不断提升员工胜任能力,深入推进公司人才培养与发展。
资金活动:公司2024年修订并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财经服务部设立专职人员
管理货币资金,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与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公司对付款流程、审批权
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且采取付款权限多层次划分的管理手段,使得资金活动中款项支
出审批经过层层把关,切实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公司制定的《瑞普生物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在全集团范围内执行,规范报销行为,防
公司实施预算管理控制,严格遵循相关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
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并通过对资金计划的动态管理强化预算约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
资产管理:公司遵循《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明确指定责任人,对资产的使用、
转移、交接、处置以及保管等各个环节制定具体的规定,并且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符合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的原则;由资产管理部门主导、财经服务部督导、
使用部门参与,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资产进行清查,使其处于可控状
态,保障资产安全,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公司定期执行资产减值测试工作,充分关注减
值迹象,及时、合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提高资产核算的准确性。公司还制定了《废品处
理管理制度》,提升废弃物品管理和处置的细化水平,使废弃物品回收环节价值最大化,
财务报告:公司财经服务部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
及其补充规定,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明确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法、年度财务报告
会计调整政策和披露政策以及报告的时间要求等;并具体编制年度、半年、季度、月度财
务报告等。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确定了包括会计核算、报告编制在内的财务
合同管理:公司设有法审部,并且明确了涉及法律业务的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一系
列合同相关的管理制度,完善了合同管理有关流程(审批、用印、存档等);报告期内,
公司修订了《印章管理办法》,严格管控印鉴,合规用印;制定了《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办
法(试用)》,确保电子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制定了《分子公司
合同归档管理规定》,推动分子公司合同归档工作的规范管理。法审部制定制式合同模板
并推广适用等,提高了公司合同管理水平。法审部工作贯穿于合作背景调查、合同谈判、
信息披露: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
保密制度》等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传递、审
核及披露流程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在此基础上,2024年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差错管
理细则》,明确对信息披露低级错误的内部追究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
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强化信息披露报告人的报告机
制,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各项规定执行,确保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杜绝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同时公司通过投资者热
线、互动易平台、邮箱、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控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以便更全面地对缺陷
(1)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以财务报告净利润、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
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净利润指标衡量;内部控制
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资产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具体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利润错报≥净利润的10%净利润5%≤错报<净利润10%错报<净利润的5%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2%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2%错报<资产总额的0.5%
(2)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缺陷性质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未依据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重要缺陷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1)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以经济损失为定量标准,具体如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经济损失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2)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当出现以下迹象时,应考虑将相关内部控制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并由
a.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或实际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瑞普生物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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