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通过线上平台对反向保理项下的应收账款进行电子签章确认,是否构成有效债权承认?本文结合最新司法案例,拆解电子证据效力、债权确认规则及企业合规要点,助你避开“数字签名”背后的法律雷区。
2024年3月,某制造业龙头A公司通过自建供应链平台“E链”向其供应商开具电子应收账款凭证,并在线签章确认。后因A公司资金链紧张未按期付款,保理公司起诉要求其履行债务。法院最终认定:A公司在平台上的电子签章构成对债权金额、期限的明确承认,不得以基础交易瑕疵抗辩。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院在判决中强调:
意思表示真实性:核心企业需自主操作签章,系统记录操作时间、IP地址等留痕证据。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企业使用电子签章时,务必选择符合《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平台,避免因技术瑕疵导致证据无效。
反向保理中,核心企业常以“基础交易未履行”抗辩。但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六十四条,若债务人已签章确认应收账款,则不得以基础合同纠纷对抗保理人。例外情形仅限于:
数据归属条款:约定平台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归属(参考网页4反向保理合同模板);
事后防线:遭遇诉讼时,立即申请电子数据完整性鉴定(如网页7提到的哈希值校验)。
效率提升:线上化操作将应收账款确认周期从7天压缩至1小时(如网页1案例中的“E链”平台);
风险转移:核心企业从“被动确认方”变为“主动数据提供方”,需承担更重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总结:未来3年,电子债权凭证纠纷或成金融诉讼新高发领域。企业需从“技术+法律”双维度重构风控体系。
文末互动:你在使用电子签章时遇到过哪些“坑”?是否遭遇过平台数据不被法院采信的情况?欢迎评论区分享经历!
风险提示: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案件需咨询专业律师。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注金融合规与供应链争议解决,电话咨询 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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