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3.具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高级职称或者职业资格,以及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的专家团队;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7.项目团队。由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相关专业评估专家组成团队。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和概算咨询评估团队成员中,须具有行业、设计、造价、环保等必要专业,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行业专家不少于1人。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8.工作经验。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专家组专家每人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提供的业绩中如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项目,请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7:30时,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2张)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32室(材料封面上需注明“国家级(旅游)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初步设计及概算咨询评审”),逾期不再受理。
(五)在成交供应商组织评估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价不能履行评估服务的,我方有权收回成交通知书,终止评估工作。
(六)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等情况,将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严肃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本次遴选由我委经贸消费和就业收入分配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电话,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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