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48776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8年(其中光伏托管周期为25年,从项目验收之日起的次月1号进入运维期)。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10.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各成员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单位传递。
11.联合体各方应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投标文件内容可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投标人必须提供招标文件中相应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3.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7.请供应商在开标时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电脑或者已经安装过苏采云系统控件的电脑,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开标大厅。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