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供货,招标完成后7个工作日按供货清单50%货物运送至学校指定地点;在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剩余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数量接学校通知后进行供货),最终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2、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且提供一份存有电子投标文件(加盖公章PDF版本)的U盘(不退回)。
【注:投标文件应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用密封袋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有供应商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响应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请各供应商在2025年11月24日9:00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