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及园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2486.5564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1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4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08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2月12日17时00分前到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 、《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发改规〔2023〕5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22〕65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以下五个账号任选其一):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05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④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新华支行;⑤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注: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若投标保证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保证金”),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15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