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苏0106执恢1360号《执行裁定书》,车牌号为晋AQ9151等六台车辆已通过司法拍卖程序由买受人依法受让,车辆产权均已完成司法转移。
现因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营运证)实体卡片均无法交回,且无法与原车辆所有人山西鑫盛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取得联系,无法按常规流程办理营运证注销手续。依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对该六台车辆营运证予以公示注销。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车辆营运证注销事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向我单位提出。异议材料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依法为上述六台车辆办理营运证注销手续;若公示期内收到有效异议,将依法核查后再行处理。
主办单位: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