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投标,我行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贵方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
(二)本保函自投标截止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后30天自动失效。在投标过程中,如截标日期发生变更,则保函有效期相应变更。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贵方可以向我行提起索赔: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行、我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将立即于7日内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总计最高为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