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定于近期开展全区劳务派遣单位2025年度经营情况检查(下称年检)工作。现将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包括已取得许可证但未开展实际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均需参加年检,填报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数据。
8.2025年全年12个月的员工工资银行流水凭证或员工签字的工资发放凭证;
为减轻劳务派遣单位负担,年检不收取纸质材料,请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提供PDF扫描件即可(附件1-6需提交word或excel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扫描件),工资发放和社保缴费凭证请按照用人单位和月份顺序排列。
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材料中应当包含设立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相关资料。
1.提高年检材料提报质量。各劳务派遣单位要正确对待年检工作,如实填写并按时提报全部年检材料,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逾期不提交、提交虚假材料以及年检不合格的劳务派遣单位,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2.增强年检工作时间观念。参加年检的劳务派遣单位请于1月25日之前将年检材料报滨城区人社局劳动关系工作科室(附件1-6需报送word或excel版电子版及PDF扫描版,附件7审计报告最晚于2月20日前上报),最终年检情况将报市人社局并在网站公示,逾期不报或报送材料不齐全视为年检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