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方微”)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6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因相关事项较为紧急,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科技”)签署的《经销协议》及相关订单、补充协议(如有)等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债权的履行,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舜元”)近日与华信科、汇顶科技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拟以其依法持有的3,000万股盈方微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汇顶科技。质押股票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汇顶科技在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其项下对华信科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最高限额额度为10,000万元。浙江舜元本次质押股票为华信科的担保系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上述同一关联人及其关联方任职,董事史浩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建滔厅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方式为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为保障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方微”)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科技”)签署的《经销协议》及相关订单、补充协议(如有)等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债权的履行,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舜元”或“出质人”)近日与华信科、汇顶科技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拟以其依法持有的3,000万股盈方微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汇顶科技。质押股票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汇顶科技在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其项下对华信科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最高限额额度为10,000万元。浙江舜元本次质押股票为华信科的担保系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浙江舜元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舜元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6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舜元为公司关联法人,华信科接受浙江舜元无偿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上述同一关联人及其关联方任职,董事史浩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4、本次第一大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舜元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舜元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6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舜元为公司关联法人。
为保障汇顶科技在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债权的实现,浙江舜元拟以其依法持有的3,000万股盈方微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汇顶科技,为华信科无偿提供担保,主债权最高限额额度为10,000万元。
浙江舜元本次为确保华信科在主合同项下相关债务的履行向汇顶科技提供质押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1、质押股票所担保的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质押股票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在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债权确定期间”),其项下对债务人的全部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包括货款本金及任何性质的应付款项、利息、罚息以及质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出合理的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及质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合理开支。主债权最高限额额度为壹亿圆整(小写:¥100,000,000元)。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本合同成立前已经存在但属于债权确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应转入被担保的主债权范围。
2、质押股票: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票为出质人持有的登记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中的股票,质押证券代码:000670,质押证券简称:盈方微,质押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质押证券数量:3000万。
3、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出质人的保证期限以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为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3年,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4、违约责任:出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约,给质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包括因质权人因该等违约行为而无法通过行使质权获得清偿的主债权金额以及为实现其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及保全保险费等全部费用),应赔偿质权人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1)隐瞒质押股票存在共有、争议、被留置、被监管或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等情况的;
(3)出质人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处置质押股票。
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质押双方签署,并经债务人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舜元本次为华信科提供质押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相关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华信科本次接受浙江舜元的无偿担保事项及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浙江舜元(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鉴于全体董事被保险对象,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公司董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备案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3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箱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线:00、下午1:30一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4楼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0”,投票简称为“盈方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