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负责第九届鲁迅文学奖网络文学作品征集工作,现征集参评作品。
1.本次征集的鲁迅文学奖网络文学参评作品,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与文学理论评论四类体裁。中篇小说指字数在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指字数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报告文学包括传记文学与纪实文学;文学理论评论须为网络文学相关的研究或评论。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单篇参评,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以单篇或成书参评。
2.参评作品的发表、出版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与报告文学须于上述年限内在中国大陆经国家批准的网站首次公开发表,文学理论评论须于上述年限内在中国大陆经国家批准的网站、报纸、期刊首次公开发表或出版。网络发表时间以作品完结时间为准,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3.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或首次发表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时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创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并由推荐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作品参评。
1.参评鲁迅文学奖的网络文学作品,由全国重点网络文学网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他经国家批准的网站,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作家协会推荐,各单位推荐每类体裁不超过10篇(部)。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3.凡涉及党史、军史、党和国家领导人等重大题材的作品,须提供按有关规定报批、报审的批复复印件。
1.各推荐单位须填写《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和《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于网站发表的作品,须开具作品完结时间证明,以上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并附作品全文打印稿或成书12份(册),寄至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快件外部须标明参评作品体裁。Word格式电子版作品全文,与推荐名单、推荐表的电子版,按体裁整理,发至电子邮箱。
2.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文艺报社版权所有京ICP备16044554号京公网安备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15层 联系电话 邮箱: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