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日】学国家安全教育知识筑牢国家安全防线年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及ppt课件,无讲稿文件,党课ppt页数:28页。
【国家安全教育日】学国家安全教育知识筑牢国家安全防线日,我国将迎来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国家安全,时刻不能放松。
什么是国家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我国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三大权利。一是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二是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三是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警惕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比如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做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比如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比如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再比如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维护国家安全要做到四点。一是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二是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三是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四是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