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规划资质申请和延续核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厅对申请乙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经审核符合乙级规划资质条件的规划编制单位名单(
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然资源厅空间规划局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和邮政编码。对公示意见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空间规划局电话咨询。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数据已联网,已集成纳入资质申报系统实现自动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