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23日电 我国首个校园配餐服务管理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近日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这一标准适用于哪些企业,从哪些方面对校园配餐服务管理进行了完善?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这一标准适用于为中小学、幼儿园提供学生餐制备及配送服务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不适用于校园自建食堂、学校食堂分包商或承包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指主要服务于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其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学生餐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根据这一标准,学生餐包括为在校学生配送的早、午、晚餐或加餐(如下午点心餐),通常包括桶装、箱装或盒装的热食及水果和预包装食品(如牛奶、饼干、糕点等)。
标准对校园配餐的过程管理提出要求,建立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风险识别与控制制度,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记录制作完成、配送到位、用餐前相应的时间和热食中心温度。如热食在熟制后1小时内分装,配送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等。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介绍,对于校园配餐,今年4月15日起施行的《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经从部门规章层面规定了配餐中涉及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如校长(园长)负责制,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作为国家推荐性标准,进一步细化了校园配餐模式下不同主体、不同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